甘肃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
试点工作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文书格式范本
一、申请文书
1.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受理通知书
3.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实地核验报告
5.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实地核验意见通知书
6.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人汇总表
7.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
8.关于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二、变更文书
9.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登记信息变更申请书
10.关于变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登记信息的公告
三、注销文书
11.关于注销XXX家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公告
四、备案文书
1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表
13.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核准备案信息汇总表
五、审批文书
14.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审批表
注:以下文书表格中出现的具体时间、单位名称等内容均为示例。如文书2:“甘(静宁)地标初受字〔2022〕第 1 号”,括弧中“静宁”为承办单位名称,意思为此受理通知书是2022年甘肃静宁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的第1号通知书。以此类推。
文书1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填表单位:(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内 容 | |
产品名称 | ||
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商标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监管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企业及 产品情况简介 |
填写说明:
1.企业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时使用本文书。企业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的一并填写附件《授权委托书》。
2.“产品名称”要与总局公告中地标产品名称一致。
3.“企业信息”一栏中,企业名称填写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有注册商标的要一并填写注册商标名称,没有的可不填写。
4.“监管机构信息”填写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
5.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打印。
6.申请人需对应表格内容提交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等资料。
附件
授权委托书 | |||||
委托权限
| 1.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修改企业申请材料的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领取有关文书□。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或另附页)
| |||||
申请人承诺 | |||||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文书2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使用申请受理通知书
甘( 静宁)地标初受字〔2022 〕第 1 号
:
我局已收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报上级部门,一份存档)
文书3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使用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甘( )地标初不予受字〔 〕第 号
:
我局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经初审,由于如下原因,本局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应向 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贰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
文书4
实地核验报告
我县(市\区) 生产的 产品及原料(根据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具体表述)均来自我县(市\区) 地区,产品产自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内,年产量 ,年产值 元 。
具有法定生产资质和实际生产能力,生产的 产品符合 标准(写明标准名和标准号)的规定,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为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附后)。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贰份,一份报上级部门,一份存档)
文书5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实地核验意见通知书
:
经我局实地核验,发现以下问题:
不符合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条件,请予以整改,整改达到条件后,可向我局重新申请。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贰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
填写说明:
1.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申请人完成实地核验,认为不符合要求时使用本文书。
2.存在的问题根据核查情况如实填写“不属于保护地域范围、没有生产资质、不具备生产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文书6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人汇总表
(单位印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商标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批次 |
填写说明:
1.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填写此表并加盖印章。
2.“批次”为申请该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批次(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之前公布的公告为准)。
文书7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审查/审核意见通知书
:
经我局审查,已提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存在如下问题:
1.
2.
3.
请于 年 月 日前补正如下资料:
1.
2.
3.
补正要求: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贰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
填写说明:
1.市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发现还存在问题,需要补正资料,向申请人书面通知时使用本文书。
2.存在的问题根据审查/审核情况如实填写。如“申请资料之间信息不一致”“申请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验报告没有明确结论”等。
3.需要补正的资料应明确具体。如“近两年内的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等。
文书8
关于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甘知公告〔 〕 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办法》之规定,以下XX家生产者(名单见附件)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审核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生产者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可以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经核准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生产者名单
(省知识产权局印)
年 月 日
文书9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登记信息
变更申请书
填表单位:(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内容 | |
产品名称 | ||
变更前企业 信息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商标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变更事项 | (此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 |
监管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相关材料名称 |
填写说明:
1.企业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相关信息时使用本文书。
2.相关材料名称填写证明该变更事项发生的资料名称,如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发生变更填写“商标注册证”等。
3.申请人需对应变更事项提交营业执照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等资料。
4.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5.企业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的一并填写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 |||||
委托权限
| 1.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修改企业申请材料的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领取有关文书□。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或另附页)
| |||||
申请人承诺 | |||||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文书10
关于变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登记信息的公告
甘知公告〔 〕 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办法》之规定,经我局审核,决定变更以下生产者(名单见附件)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登记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已变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登记信息的生产者名单
(省知识产权局印)
年 月 日
文书11
关于注销XX家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
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公告
甘知公告〔 〕 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之规定,经我局审核,决定注销以下生产者(名单见附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名单中的生产者应停止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生
产者名单
(省知识产权局印)
年 月 日
文书1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表
一、专用标志使用人信息 | |||
使用人名称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邮编) | |||
二、专用标志使用信息 | |||
使用用途 | 使用时间 | ||
使用场所 | 使用方式 | ||
使用数量 | 使用次数 | ||
申请单位签章 | (公 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时使用本文书。
2.使用本文书应附专用标志使用人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举办活动的相关文件)。
文书13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核准备案信息汇总表
序号 | 编号 | 省 (区、市) | 初审 机构 | 核准 机构 | 产品 名称 | 企业 名称 | 地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 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告号 | 公告 时间 | 商标 | 备注 (变更请 备注) |
填写说明: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核准企业使用、变更、注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时使用本文书。
文书14
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使用核准审批表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地 址 | 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 |||
联 系 人 | 联 系 方 式 | 电话/手机 | ||
电子邮箱 |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称 | 地理标志产品获批公告号 | |||
地理标志保护处产品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及实地核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处室审核建议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写说明:
1.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完成后、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书面审查后使用本文书填写审查意见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处室审核完成后使用本文书填写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2.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在初审完成后,填写完备企业及地理标志基本信息以及初审意见,加盖公章,随申请资料报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3.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完成审查工作后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随申请资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