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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2021-2023年)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3-03-16 【

[文章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助力产业扶贫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206号)、《甘肃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20〕137号)和《白银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2020-2021年)》(白市监商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品牌引领作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真正实现“选好一个项目、创建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推动靖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靖远县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助力产业扶贫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206号)、《甘肃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20〕137号)和《白银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2020-2021年)》(白市监商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品牌引领作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真正实现“选好一个项目、创建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推动靖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任务目标


通过“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的启动实施,围绕靖远县“牛、羊、果、蔬、药、薯、玉米制种”等特色优势产业,大枣、籽瓜、枸杞、大蒜、食用菌、文冠果等区域性优势产业以及工业品、手工业品等特色资源,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品牌。


(一)地理标志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品牌引领作用,助推农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地理标志品牌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产业扶贫基础全面夯实。


(二)地理标志品牌数量持续增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树牌创牌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重视、部门联动、市场激活的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模式。力争到2023年底,全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2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总数达到25家。


(三)地理标志品牌竞争力全面提升。进一步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名片,培养一批地理标志保护指导、服务专业人才,探索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努力形成品牌集聚效应,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实现品牌销售和溢价收益。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地理标志品牌培育


1.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了解已注册地理标志品牌的产品数量、产品类型、品牌使用情况、品牌发展模式、品牌附加值实现、品牌保护情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分析和把握地理标志品牌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找准出路、对症施策,盘活资源,切实保证现有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挥应有的品牌效应。


2.挖掘潜力,精准培育。深入挖掘本地农副产品、食品、工业品、手工业品等产品资源,将有潜力的产品列入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梯队,精准定位目标,按照“发现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工作原则,鼓励、指导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积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运用


3.积极指导,科学管理。一是不断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对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企业,积极引导其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是鼓励引导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者充分发挥申报、运用、监管主体作用,积极指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标识,并发挥其链接政府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以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为载体,对符合规定的地理标志商标,及时通过驰名商标认定扩大保护。


4.积极探索,创新模式。结合靖远地域和特色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各种有效的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模式。一是进一步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有影响力、运作有效、管理到位的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形成样板经验。二是积极培育“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的发展模式。通过优势企业的高质量、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延伸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链,鼓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产业集群。鼓励引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以托管、订单托底收购等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户脱贫增收。三是针对家庭式农场、小农户、小作坊等“小、散、杂”的经营者,积极引导其树立“品牌兴农”和标准化生产意识,抱团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包装标识,形成合力,推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同时保留个性化企业的特色销售,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5.拓宽思路,借势发力。一是实施“母子”品牌战略,要鼓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注册自有商标,有力维护地理标志“母商标”的品质信誉,扩大使用企业“子商标”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形成品牌叠加效应。二是积极借助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建立与区域形象互动融合、互为支撑的区域品牌关系,形成富有唯一性的品牌形象与品牌个性特征。三是积极加强县级联动,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合作契机,整合区域优势资源,以地理标志品牌为依托,深入挖掘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内涵,结合乡村旅游、观光农业,开展县级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交流合作,实现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溢价效应。


(三)优化地理标志品牌服务


6.政策扶持,结对指导。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作用,深入地理标志品牌使用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指导,实行专项专人帮扶办理,全方位掌握企业信息,尤其是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生产、加快发展。


7.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一是加大地理标志信息公共服务力度,将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和查询检索等信息公共服务纳入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二是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受理窗口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广“企业字号、商标一体注册”工作模式。针对上市时间短、申请要求迫切的产品,优先提交审查并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优先受理“绿色通道”。


8.加大培训,加强交流。加大地理标志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运用制度和规则的实务型人才。邀请地理标志专业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帮助指导地理标志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和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等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地理标志品牌保护


9.强化监管保护。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日常监管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监管和查办力度。对于涉及跨区域的地理标志侵权案件,及时收集案源信息,做好跨市、县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推进地理标志品牌“走出去”


10.强化品牌宣传。一是积极鼓励组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主动参加全国性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推介会,大力宣传推介我县优秀特色产品,积极拓宽地理标志产品的销售途径。二是积极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开展农户网络销售对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三是支持开展地理标志品牌征文、摄影等活动,扩大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


11.加大营销推介。一是积极借助“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型媒介和传播方式,通过播放“地理标志产品公益宣传片”等视频,提升全社会“认牌消费”意识。二是开发利用靖远县地理标志综合服务平台,以地理标志产品展示、企业家说地标、地理标志产品故事等形式,有计划地宣传全县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三是积极依托“天猫”等购物平台,借助有影响力的网络达人,以直播的方式助推我县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深闺”,走进千家万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地理标志工作的任务与使命,根据“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将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加大扶持,树立典型。研究制定地理标志品牌创建工作奖励机制,按照省市有关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县级相关奖励制度,对地理标志注册、培育、科研、宣传等有关费用给予补助,对创建的地理标志品牌给予奖励。


(三)统筹协调,扩大宣传。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统筹协调,主动联合农业农村、扶贫、商务、林草、工信、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推进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管理和保护;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工作新进展、新成效的宣传,及时报送典型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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